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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和解协议
来源: | 作者:淄博工伤律师 | 发布时间: 2024-05-29 | 1502 次浏览 | 分享到:

  

工伤赔偿和解协议

甲方: (公司)      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话:

     鉴于:   月  日,乙方在甲方处工作时意外受伤并入院治疗, 现乙方主动提出与甲方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甲方一次性支付所有款项以解决本次事件,故甲乙双方于2024年 月 日就乙方工伤事故及甲乙双方劳动赔偿、补偿事宜经协商一致,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自愿不申请伤残鉴定,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二条 乙方住院治疗产生的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所有费用   )元由甲方承担,乙方确认甲方已经全额支付此项费用。

第三条 为妥善解决本次事件,乙方同意,由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   )元(简称和解款),该款项包含但不限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等待遇、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医疗费、工伤康复费、工伤复发治疗待遇、鉴定费,以及甲乙双方终止劳动关系甲方应支付的(若存在)工资、提成、津贴、补贴、加班费、离职补偿、双倍工资赔偿、社会保险补偿金等一切甲方应付给乙方的费用。

第四条 乙方在此声明并确认:乙方完全清楚、了解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有权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确定伤残程度并获得相应赔偿,但乙方因自身原因不予鉴定。乙方知悉,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有关法律规定的赔偿标准,乙方可获得的赔偿数额有可能高于和解款,但乙方自愿放弃差额部分款项并同意甲方支付的和解款作为甲方应付给乙方的最终、全部款项。

第五条 上述和解款是甲乙双方解决乙方工伤事故以及处理甲乙双方劳动关系的最终、全部款项;除上述款项外,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其它任何费用,乙方亦无权要求甲方支付其它任何费用。若乙方日后工伤复发、死亡,甲方亦无须支付任何费用。

第六条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解除劳动关系,乙方确认甲方已经付清乙方在职期间以及因离职而产生的所有工资及其它待遇。

第七条本协议第一条所述和解款按如下方式支付:甲方于本协议 生效后(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乙方。乙方收款账号为:户名:

开户行:              账号:

第八条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本协议为双方解决乙方工伤赔偿、劳动纠纷的最终、有效方案,双方纠纷就此终结、互不追究。乙方承诺在签订本协议后,无论何种情况下,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任何要求,不得再提出劳动仲裁或法院诉讼;即使法律赋予的相应权利,乙方亦声明放弃;即使乙方违反本条约定向甲方主张费用,甲方亦无需支付。

第九条 本协议签署后,乙方确认与甲方不再存在劳动关系、劳务关系与雇佣关系,乙方保证不以前述关系为由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要求,即使法律赋予乙方的相应权利,乙方亦声明放弃。

第十条 乙方承诺,若违反本协议第六条、第七条之任一条约定, 乙方需按和解款的3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返还甲方已支付的所有款项。

第十一条乙方确认,已详细阅读本协议内容,并完全理解协议条 款以及相应的法律含义,自愿签订本协议,承诺严格遵守本协议各项条款。

第十二条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乙方确认以下内容:本协议是双方平等、自愿协商达成,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显示公平,重大误解情形。(签字:)  

  ( 盖 章 ) :             乙 方 ( 签 名 ) :

日期   月  日           年  月   日

律师简介

徐江律师,山东青苑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从事律师工作10余年,淄博市律师协会房地产建筑委员会委员,中国政法大学第二期刑事辩护高级研修班学员,刑事律所联盟第二期刑辩技能培训班学员,现担任高青县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执业理念:诚信执业,尽职尽责地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专业领域:擅长刑事辩护,劳动工伤,交通事故,债权债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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