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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山东省工伤赔偿标准(截止2026年3月16日)
赔偿项目 | 伤残级别 | 赔偿数额 | 依据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一级伤残 | 27月*本人工资 | 《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64条 2024年山东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7506元,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即本人工资按照最低4503.6元计算
|
二级伤残 | 25月*本人工资 | ||
三级伤残 | 23月*本人工资 | ||
四级伤残 | 21月*本人工资 | ||
五级伤残 | 18月*本人工资 | ||
六级伤残 | 16月*本人工资 | ||
七级伤残 | 13月*本人工资 | ||
八级伤残 | 11月*本人工资 | ||
九级伤残 | 9月*本人工资 | ||
十级伤残 | 7月*本人工资 | ||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 五级伤残 | 22月*7506=165132 | 《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鲁政发〔2011〕25号)第25条 |
六级伤残 | 18月*7506=135108 | ||
七级伤残 | 13月*7506=97578 | ||
八级伤残 | 10月*7506=75060 | ||
九级伤残 | 7月*7506=52542 | ||
十级伤残 | 4月*7506=30024 | ||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五级伤残 | 36月*7506=270216 | 《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鲁政发〔2011〕25号第25条。注:①达到退休年龄→不支付;②1年≤距离退休≤5年:每减少1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20%;③距离退休<1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0%。) |
六级伤残 | 30月*7506=225180 | ||
七级伤残 | 20月*7506=150120 | ||
八级伤残 | 16月*7506=120096 | ||
九级伤残 | 12月*7506=90072 | ||
十级伤残 | 8月*7506=60048 |
2026年山东省工伤赔偿标准
赔偿项目 | 伤残级别 | 赔偿数额 | 依据 |
伤残津贴
| 一级伤残 | 本人工资*90% | 《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64条。《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第22条,23条。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标准的,补足差额.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补足差额。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二级伤残 | 本人工资*85% | ||
三级伤残 | 本人工资*80% | ||
四级伤残 | 本人工资*75% | ||
五级伤残 | 本人工资*70% | ||
六级伤残 | 本人工资*60% | ||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 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 56502元*20=1130040元 | 《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 2025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6502元 |
丧葬补助金 | 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7506*6=45036元 | 《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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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养亲属抚恤金
| 配偶 | 本人工资*40% | 《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 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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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亲属 | 每人每月本人工资*30% | ||
孤寡老人或者孤儿 | 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
2026年山东省工伤赔偿标准
医疗费 | 《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32条 | ||
住院伙食补助费 | 按照上年度全省城镇居民日人均消费支出额的35%确定
| 32561/365*35% =31.22元/日 |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及《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有关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鲁人社发〔2020〕3号)2025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32561元。 |
交通费、住宿费 |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有关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鲁人社发〔2020〕3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山东省省直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鲁财行〔2015〕83号) | ||
辅助器具费
| 《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山东省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项目与费用限额标准》 | ||
停工留薪期工资
| 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 《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第21条、《山东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 |
护理费、生活护理费 | 护理费 | 住院期间淄博按照120元 | 《工伤保险条例》第34条 |
完全不能自理 | 7506*50%=3753 | ||
大部分不能自理 | 7506*40%=3002.4 | ||
部分不能自理 | 7506*30%=2251.8 |